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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的督查通报
2008-8-21  

    8月中上旬,市为民办实事考核办会同市房管局对桃江县、安化县、沅江市、南县及中心城区2008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各区县(市)及房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筹措建设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全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今年省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任务为8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5.5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68.8%;省下达我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为6万平方米,已竣工4.12万平方米,占目标任务的68.8%。赫山区、资阳区积极配合市房管局,两大建设项目起步早、抓得实、工作主动、进展顺利。桃江县、安化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现场办公,强化措施,两个项目进入紧张施工阶段。南县、沅江市克服困难,积极筹措建设资金,争分夺秒,争取尽快开工。但县(市)进度相对滞后,年内完成任务难度较大。桃江县财政拨付资金100万元,7月底完成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8月份已开工建设。安化县确定了吴合、黄合廉租住房两个小区点,县财政拨付100万元建设,8月中旬开工建设。沅江市目前收购改造了156套,尚差44套无着落。南县目前仅完成120套的选址工作,尚未开工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方面,中心城区已开工8.92万平方米,桃江县和安化县全面动工建设。安化县75套经济适用房任务已建至3层。沅江市、南县仍处在前期准备工作阶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筹措困难。县(市)廉租住房建设需投入资金3145万元,目前仅到位460万元,缺口非常大。

    二是有关报建手续繁琐。拿到建房的批文要经过20多个环节,仅上报的有关材料就达18个。

    三是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项目开工建设,仍有10多个部门收取各种费用。

    四是进展不平衡。中心城区快于县(市),山区快于湖区。五是住房保障工作机构设置有待规范,且工作经费无保障。

    三、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狠抓落实。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既是今年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又是市“民生工程”项目,是各级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大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处理建设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合力,狠抓落实。

    (二)进一步优化环境,扎实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辟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绿色通道”,切实做好各项手续和权证的办理,不打折扣地落实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并尽快把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分配到位,确保入住对象年内入住。

    (三)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区县(市)要尽快出台和完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有关办法,统一和规范建设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住房的分配、管理,建立便捷、公正、高效的管理体系,严把廉租房入住标准,坚决杜绝人情房、关系房。定期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

    (四)进一步筹措资金,确保进度。一是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若干意见》要求,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部分和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二是各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要尽快到位三是采取由施工单位先行垫付资金等办法。同时要加强对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监管,实时开展专项审计,保证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运行,以确保如期如质完成建设任务。

审 核:何国龙  来 源: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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