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落实国务院“十大举措”出台“十条意见”促发展
2008-11-20  

  为抵御国际经济环境对我国不利影响,国务院出台《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十大举措》,内容涉及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和灾后重建,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等。近日,国家发改委安排四季度新增1000亿元投资,项目资金已大致分配到农业部、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和卫生部等11个部委。

  为此,大通湖区紧紧抓住这一重要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大举措”,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台了促进大通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十条意见”,内容涉及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路和电网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和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全民创业、搞活生产和流通、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增值税转型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等方面。该区要求,党政“一把手”必须亲自抓贯彻落实工作,有效投入,“定责任、定项目、定时限、定奖惩”,争取项目资金,扩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效投入,加快推进富民强区步伐。

  日前,该区筛选了污水处理工程、垃圾处理工程、1000亿斤粮食工程等20余项重大项目,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领导、专管部门、责任人,部分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等工作。

审 核:邓俊希  来 源:大通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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