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本人申请(14岁以 下,由其监护人或父母申请,父母签字同意改名)、户口本、身份证、填写变更审批表,身份证填写18位号码。
2、派出所出示“未曾改过姓名”或“第一次变更姓名”证明和14周岁以上未有违法犯罪行为。
3、机关、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应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变更证明。
4、父母离异或亡故,一方再婚子女改名的,未满18岁,由原父母和继父母双方签字同意办理,收养改名的须凭《收养证》办理。
审 核:何国龙 来 源:赫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