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审批的单位:益阳市公安局
二、审批项目:"两劳"人员落户
三、审批条件:劳改、劳教释放人员
四、审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五、审批的程序及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一)程序:派出所受理,分局审核,市局审批。(二)提交材料:1、"两劳"人员的释放证明或解除劳教通知书;2、"两劳"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原户籍情况证明。
六、审批结果:市局户政科发放《准迁证》
七、审批时限:手续齐全,一次办结。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5元/证,湘价费字[2000]23号
九、承办单位:市公安局户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