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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借贷引起纠纷,暴力追债酿成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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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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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10月,衡阳市居民颜某听到一些在上海“炒钢材”的朋友讲,做钢材生意赚钱容易,颜某决定和朋友一起到上海“捞世界”。但是朋友说要凑足60万元才能算入股合伙,于是颜某东借西凑了60万元。其中就向居民谭某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30%。到上海后,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颜某经营不善,加之和做钢材生意的朋友经常在一起,养成大手大脚的习气,一年下来,不仅没能挣到钱,本金也挥霍不少,因而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本息。谭某多次电话或上门催收均无结果。2004年12月谭某听闻颜某回到了衡山,便纠集一帮人到颜某家收帐,双方因故发生冲突,由于谭某有备而去,人多势众,把颜某打成重伤致残。最后不但钱没有收回,还由于对颜某造成人身伤害构成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审 核:梁武 来
源:中国益阳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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